转融通动员会召开 遴选范围敲定11家券商
两融业务试点转为常规的时间点为推出的重要契机
证券时报记者 李东亮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相关监管部门日前在深圳召开转融通业务推出前的动员会,鼓励参会的前两批11家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券商做好推出转融通业务的准备,并下发了转融通具体业务方案的征求意见稿。
据悉,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转为常规的时间点即为推出转融通业务的重要契机。转融通业务推行后融资融券规模将大幅提高,可供融资的资金及可供融券的股票数量都将是现在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券商将迎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一位接近相关监管部门的上海某参会券商负责人称,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转入常规的问题已经讨论了很久,证券金融公司的人员已到位,转融通业务框架也已经敲定。本次转融通业务推出动员会上下发的转融通业务征求意见稿仅有少数细节需要探讨。因此,动员会之后,转融通业务已渐行渐近。
虽然前两批11家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券商均应邀出席了动员会,从记者获得的信息来看,相关监管部门可能不会向所有前两批11家融资融券试点券商开放转融通业务。据称,转融通业务将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从前两批11家券商中选择部分券商参与转融通业务试点,选择标准为转融通业务的筹备情况。
据了解,本次动员会上下发的转融通业务征求意见稿,与证券时报今年初报道的方案基本相同,即证券金融公司在转融通业务中扮演中介角色,但具体交易过程被分为证券金融公司和证券公司之间、证券公司和投资者之间两段。试点转融通业务的证券公司需向证券金融公司申请额度,并相应提交担保品;而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的交易与正常的融资融券业务相同。
对于证券金融公司的资金和券种来源,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除了保险机构、公募基金和信托机构之外,证券公司客户中的一般法人机构也被允许向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资金和股票,不过上市公司的股东出借股票必须符合减持的相关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8月2日,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达到326.78亿元,较千亿级的融资融券规模预期仍有差距。
业界预计,融资融券业务要实现突破,有赖于该业务试点转入常规后,及时扩大证券公司范围和融资融券标的券种的范围,以及推出转融通机制。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参会券商人士均表示,由于缺乏转融通机制,融资融券业务的规模受到了限制,尤其是融券业务。不过转融通业务推出之后,将有效化解融券的投资者和券商自营之间的对赌困局,进一步完善多空交易机制。